各基本要素的分数
招生单位 | 面试(比例) | 总计 |
---|---|---|
全部招生单位 | 100分(100%) | 100分 |
面试考试缺席者及面试分数平均不足60分时,视为不合格
即使是1名面试官,如果面试分数不到60分,也会被处理为不合格
同分者处理基准
入学名额的2%以内
- 原则:面试标准通过者在全体招生人数以内,不超过各招生单位最大可招生人数时,将全员选拔为合格者。
- 同分者处理标准: ①面试分数优秀者②长期国外滞留者
名额无限制
无需另行处理同分者,面试标准通过者全员选拔为合格者
面试方法
- 时间:另行通知
- 地点:我校指定场所(入学网站公告)
- 携带物品:准考证(可在报名网站打印)、身份证
- 面试方法:面对面面试
- 注意事项
- 面试开始前20分钟,必须进入指定的考场,凭受理证及身份证(身份证、外国人身份证、驾驶证、学生证、公务员证、居民自治中心发放的附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护照、青少年证、国家技术资格证)工作人员核对本人是否为本人,所以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 以上未明示的身份证及超过有效期的身份证不予认可,如记载着照片、姓名、公认机关签发的个人识别符(例如身份证号、护照号等)也视为身份证。 - 面试对象为除报名资格不合格者以外的全部报名者,未参加面试者视为不合格。
- 面试开始前20分钟,必须进入指定的考场,凭受理证及身份证(身份证、外国人身份证、驾驶证、学生证、公务员证、居民自治中心发放的附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护照、青少年证、国家技术资格证)工作人员核对本人是否为本人,所以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