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修专业以外,选修其他院系专业课程而得到学位认证
目的
让学生通过多学科、跨学科学习培养综合思维能力
申请时间
在读生在大二第一学期以后(招生时期:每年6-7月份,12月至次年1月份)
申请资格
修满33学分以上(人文社科学院要求30学分以上)
所需材料
双学位修读申请表、普通轨道修读申请表、双学位放弃申请表
申请流程
填写申请表
经指导教授和主修专业系主任批准
双学位辅修专业系主任批准并附上意见书
提交双学位辅修专业所在院系
修读课程
按各系指定的双学位修读课程,取得相应学分
- 双学位申请获准后,学生须以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所在院系的相应学年教学课程中的普通轨道课程为准修读课程。
- 辅修专业所在院系修读课程:基础、普通轨道(轨道必修 + 轨道选修)
其他
- 设计院系的双学位仅限该系实施的技能考试合格通过的学生。
- 修读双学位的人数须控制在双学位开办院系学生人数的50%。
- 有关申请双学位的详细信息,请参阅大学网站(教学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