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毕业 : 学生必须满足以下毕业要求(学分、毕业综合考试、毕业认证)方可毕业(授予学士学位)。
- 结业 : 毕业要求中,满足学分要求,但其他要求不合格的情况,作为结业处理。
(结业生不再是在读生身份,自结业之日起两年内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
毕业要求①学分
- 已修完8个学期(建筑学专业要求10个学期)以上者
编入生要求修完4个学期以上
- 毕业学分
- 普通本科学生:达到130学分(人文社科学院120学分,建筑学专业164学分)以上
- 产业大学学生:达到140学分(人文社科学院130学分,建筑学专业175学分)(2007学年以后入学的学生要求170学分)以上
- 完全符合各毕业要求学分表(系、入学年度、招生类型)具体修读标准的学生
- 편입학编入(不同学科门类)生:必须修读系指定的先修课程。
毕业要求②毕业综合考试
毕业综合考试以院系评估委员会指定的毕业考试、毕业论文、实验实践报告、技能实践(作品或设计)等形式实施。
应试资格
- 普通本科学生:达到98学分(人文社科学院90学分,建筑学专业130学分)以上
- 产业大学学生:达到105个学分(人文社科学院98个学分,建筑学专业140学分)以上
- 双学位毕业综合考试:拟获得双学位的学生必须完成主修专业所在系和辅修专业所在系要求的专业学分,并通过两系的毕业综合考试。
- 不合格者可以重考。
毕业综合考试科目与种类
- 评估委员会在各系专业课程中指定3-5个科目,经批准实施毕业综合考试。
- 根据院系特点,可以采用论文、实验实习报告、技能实践(作品或设计)等形式代替毕业综合考试。
时间及报考
- 每学年的5月和10月实施毕业综合考试。
- 拟参加毕业综合考试的学生须经评估委员会将毕业综合考试报考表提交院系主任。
评定
- 毕业综合考试的成绩评定以每科100分为满分,每科达到40分以上且平均分达到60分以上,则视为合格通过。
(达到60分以上的科目免考。) - 即使学生未完成部分课程,毕业综合考试合格成绩持续有效。
提交毕业论文
论文指导
论文指导教授审核学生提交的论文计划书,并指导论文写作3次以上。
需要修改论文计划的,须经论文指导教授批准,并在最初提交论文计划书后的1个月内,将毕业论文(作品、实际演示)计划变更申请书交至院系主任。
需要修改论文计划的,须经论文指导教授批准,并在最初提交论文计划书后的1个月内,将毕业论文(作品、实际演示)计划变更申请书交至院系主任。
论文写作
论文应以韩文书写,但可以混用英文和中文。
- 封面、标题页、目录、文本、参考文献
- 封面、标题页、目录、文本、参考文献
提交
拟在上半年毕业的准毕业生在上一年的10月底前,拟在下半年毕业的准毕业生在同年5月底前,经论文指导教授确认后提交论文,评审委员将合格(Pass)或不合格(Non-Pass)评审结果。
毕业要求:毕业认证
申请对象及修读要求
在读生中符合以下共同要求和院系要求的学生
例外:特例编入生(原产业大大学学生)
共同要求
- 修读就业部门指定课程(课程名:职业选择与就业准备,2012级开始)
- 修读非课程领域(课程名:品格教育与辅导)
- 新生(2015级开始):修4次
- 编入生(2017级开始):修2次
院系要求
符合院系毕业认证资格的学生(各院系有所差异,如分数制/方向选择制)
提交
毕业认证必须在学期课程结束3周以前提交。
其他
- 双学位修读者:只需满足主修专业所在系的毕业认证(无需辅修专业毕业认证)
- 有关各院系毕业认证的详细信息,请参阅本校网站(教学通知)。